【特訊】交通事務局最近相繼出台多種新措施及新收費,其中在定期檢驗車輛方面,檢驗年期由原來的10年縮短至8年開始驗車,收費調整幅度由1倍至9倍不等,當中私人用途的電單車及輕型汽車的定期檢驗費調整至300元和500元,另外,所有機動車輛的特別檢驗費用統一增加3倍,輕型或重型汽車增加至2000元,輕型或重型摩托車增加至1200元,重驗的費用則統一增加4倍,輕型或重型汽車增加至4000元,輕型或重型摩托車增加至2000元。
北區社諮委許龍通表示,對政府控制車輛增長的原意是支持的,但他指出不能單靠經濟手段來實現。澳門的地理環境很小,一般車輛10年8年行走的里程數不會很多,所以車輛老化和性能下降相對不會太快,縮短驗車年期只會對市民帶來不便及增加經濟負擔,如果說是為了保障市民用車安全還無可口非,但如果說是為了控車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因為8年的車輛有多少是會檢驗不合格的,就算一驗不合格,給車行“執一執”就搞掂,所以達不到控車效果。
另外,許龍通表示對定期檢驗車輛的新收費措施對於控制車輛增長的有效性存在懷疑。定期檢驗車輛的新收費措施對用車有剛性需求的中小企業的商業用車,比如中小企業的貨車是企業營運的必需品,驗車費用再高也是要付要驗的,除非關閉公司就可以不用車;另外對於部分出行不便,需要使用私人車輛的市民來說,不斷的增加各項收費,他們也不會放棄車輛的。就算這些中小企或市民放棄舊車,也會購置新車,不但達不到控車作用,反而令他們的經濟負擔百上加斤苦不堪言。更有市民質疑政府是否與車輛進口商及銷售商存在利益輸送問題。
許龍通促請政府重新檢視定期檢驗車輛的新收費及措施對控車的實際成效,適時公佈相關數據,倘若成效不佳,應該及時調整相關的收費及措施,舒緩市民及中小企的經濟負擔,減少民怨,這才符合特區政府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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