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政府計劃修訂勞動關係法,有市民認為,社會對疊假補假、男士有薪侍產假等議題已有共識,修法不應一拖再拖,政府應「斬件立法」,為勞資雙方已有共識的內容優先立法,期望這些問題在今個立法會期內解決。
政府早前提出優先修訂《勞工法》中的7項內容,包括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14日無薪產假、疊假補假制度,並建議強制假期補休期限由1個月增至3個月,額外「兩工」可補休或以金錢補償。
出席論壇的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表示,增加男士侍產假和女性產假,有助僱員處理家庭事務,和分娩後產婦康復。社會對男士有薪侍產假已討論多年,已有共識。男士有薪侍產假短暫,對企業不有太大壓力,可體現家庭和諧及關懷。她認為政府應積極作為,以法律規定男士享有薪侍產假。她認為應為有共識的勞動議題優先立法。
李靜儀稱,勞工法所訂的最低標準,規範工資、休息、休假權利,是對員工的補償、保障。她指出,勞工法未限制資方口中所說的協商,但前提是不能低於法律所定的最低標準,她強調:「一是跟勞工法最低標準,一是協商一個合乎法律的做法。如果協商的結果低於勞工法所定的標準,這法律根本無存在意義。」
中小型企業聯合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表示,資方願意商討設定男士有薪侍產假、無薪產假及疊假補假制度等。資方不反對設男士有薪侍產假及增設無薪產假,商會對此爭拗不大,但日數有待勞資雙方探討。
對於社會有意見要求優化強制假期「三工」補償機制,李國輝認為,勞資雙方對優化「三工」補償機制「有商量」,但企業成本上升會轉嫁給消費者,勞資應合作,避免成本上升。
婦聯常務理事呂綺穎認為,婦聯曾經收集2萬多個簽名支持設男性有薪侍產假,證明民意支持男性有薪侍產假,期望政府優先為社會有共識的項目立法。婦聯認為,有薪產假應從現時的56日增至90日。她指婦女生產過程中,身體有一定程度的虛耗,生產後身心壓力十分大。現時56日的產假對身體恢復及照顧新生兒遠不足夠。婦聯早前所做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社會認同延長有薪產假。
人力資源協會會長余榮讓認為,修法增加待產假是因應社會需要,相信不會為企業帶來太大的壓力,而且對全社會有好處。
不少發言市民認同增設5至7日男士有薪侍產假以及增加婦女產假日數,指現行法律規定只有2日無薪待產假顯然不足夠,有薪侍產假可令男士有更多時間照顧家庭。但亦有市民反對增加假期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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