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工作社群不限30歲內
【本報消息】議員鄭安庭曾在書面質詢中認為本澳《青年政策》將青年定義為十三至廿九歲,未必能準確、全面涵蓋所有青年。
教青局長梁勵回覆時表示,《青年政策》其中有參考各地青年年齡上限的界定多朝向年輕化的發展趨勢,將本澳青年年齡範圍界定為十三至廿九歲。但教青局處理青年社團的登記時,以“社團領導機關九成以上皆由四十五歲以下的成員組成”作為符合標準條件之一,可見青年工作的參與群體並不限於十三至廿九歲。
至於有何政策措施增強青年的“愛國、愛澳”情懷,以及增強青年對社會的歸屬感和責任感?梁勵指出,“培養青年對社會、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了解並尊重自己的國家和文化”是《青年政策》的基本政策方向。教青局積極透過與政府部門、學校和民間機構合作,開展各項相關教育活動及計劃,培養青年對國家、民族和社會的認識和感情,去年參與有關活動達二萬六千一百九十二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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