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澳聞
  • 經濟
  • 要聞
  • 體育
  • 藝海
  • 即時新聞
新聞
  • 貫徹總體國安觀 實現澳長期安定
  • 雲浮同鄉會赴港參經貿投資會
  • 增三醫療機構辦電子駕照體檢
  • 團體機構深化國安意識
  • 海關晉升20首席關員
  • 官樂怡基金會12周年藝展開幕
  • 深合區促與葡語國科技合作
  • 七人晉升首席消防員
  • 深合區“組合拳”加速琴澳科創
  • 科技基金多措並舉助科研
  • 議員:首要加大運動員資助
  • 議員促優化門票銷售安排
  • 議員:發揮都更促進經濟發展
  • 議員促善用閒地回應社會訴求
  • 議員倡澳建完善人才需求庫
  • 議員關注教育網絡素養支援雙職
  • 民康會遊惠州展身心
  • 炮台變身博物館
  • 基層公職協探望傷病會員
  • 美滿家協體驗樂齡樂活

社工局揭兩無牌托所

2017-03-21 06:35

    社工局揭兩無牌托所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早前分別巡查位於澳門畢仕達大馬路及氹仔海灣花園的教育中心,發現上述場所無牌經營托兒服務,依法作出處罰。社工局強調,凡是開設社會服務設施,必須持有效准照才可運作。

    社工局分別於去年十一月廿二日及十二月十二日突擊巡查位於澳門畢仕達大馬路中福商業中心四樓A座的“晨曦兒童音樂藝術教育中心”,以及位於氹仔海灣圍二十至廿六號海灣花園地舖G、H座的“MY GALLERY”,期間發現上述場所涉及無牌經營托兒服務,觸犯第90/88/M號法令《社會服務設施之發牌制度》的相關規定,經勸籲,負責人已配合改善,及後沒有再出現違規情況。故此,依法對其發出警告信以示警戒。

    根據第90/88/M號法令《社會服務設施之發牌制度》,以及第156/99/M號訓令《托兒所之設立及運作之規範性規定》,凡是用於收托至少五名年齡未滿四歲兒童的設施,會視為托兒所。有關場所須領有社工局發出的准照才可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