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男子離境時被查出攜有禁用武器電擊棒,被治安警拘捕,男子供稱該電擊棒在內地購得,給妻子作防身用。
被捕男子姓BUDY,51歲,持印度尼西亞護照。
本月19日下午約6時,該名男子準備經澳門國際機場離境,當機場執勤人員檢查其行李箱時,發現藏有一個黑色圓柱形疑似電擊器的物體,隨後將該物體和男子交給治安警處理,經警員檢查後,證實該黑色圓柱形的物體為禁用武器電擊棒,於是將男子拘捕。
據男子供稱,該電擊棒是從珠海拱北的一間商場以人民幣150元購得,用來給其妻子作防身用。警方以違反禁用武器條例將男子移送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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