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何潤生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促請政府在今後的公務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選人用人程序的公平、公正,堅決遏制政府部門規避法律的不正之風。
何潤生表示,廉署調查報告指出,近年文化局違反有關公開考試及中央招聘的法律規定,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因此,他認為,職能部門這種“任人唯親、私相授受、自成一國”違法招聘不僅令本澳各界對公職招聘的公正性產生懷疑,亦重挫政府施政的公信力,造成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
實踐證明,公開招聘已經成為當前政府部門選人、用人的一項基本制度規範,亦是落實“陽光政府”的重要體現。根據現行法規,公職人員的招聘,基本均須透過特區政府確立開考的方式進行。其目的是為避免公共部門在人員招聘中各自為政的現象,確保招聘程序和甄選標準的統一、公平和公開,用人部門擇優錄取。雖然特區政府已出台了相應的中央招聘及統一開考制度對公職人員的招聘進行規範,但招錄制度起步較遲,而且缺乏足夠地實踐經驗,在具體操作上尚存在程序繁複、需時冗長等問題。並且,在傳統行政文化等不良因素的影響下,使得有關制度得不到有效貫徹執行,個別部門規避法律、任人唯親的現象依然存在。
事實上,是次廉署所揭露違法招聘問題不僅僅屬於部門個案,其亦折射出特區政府對行政部門規避法律這一弊政的監察不到位、不徹底,部分公職人員更是法律觀念淡漠。若無完善的法律約束和嚴格的制度執行,加之監察機制的疏漏,則極易為貪污腐敗埋下隱患。因此,在今後的公務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按照特區政府的要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確保選人用人程序的公平、公正;堅決遏制政府部門規避法律的不正之風,提高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減少人為操作的干預因素。對廉署、審計署報告所揭露的種種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糾正,強化對失察、失職人員的問責;加強公務人員的法治觀念、法律意識。特區政府應逐步強化法律制度的執行落實,不斷豐富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機制,為特區政府人事管理制度與依法施政提供更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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