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廉政公署本月10日公布《關於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工作人員的調查報告》犯下的「五宗罪」,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昨日第二度開腔回應事件,除勒令文化局30日內提交報告外,亦要求社文司轄下其他所有部門,亦必須於30日內提交正規公開招聘人員報告,嚴格依法辦事。
至於剛離任的前文化局局長吳衛鳴,以及現任局長梁曉鳴(前任副局長),會否需要問責?譚俊榮表示,這需待文化局完成報告後由法律顧問進行深入審視,同時配合廉署的調查,才能定奪。至於過去六年由文化局違法聘請的勞務人員,是否有得「留底」,或依法追究?譚司亦稱未有定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
根據特區政府的體系架構,社會文化司轄下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教育暨青年局、文化局、衛生局、澳門捐血中心、文化中心、澳門博物館、中央圖書館、旅遊局、社會工作局、澳門禁毒網、體育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大學、理工學院、旅遊學院、社會保障基金、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文化產業基金、文化產業委員會、婦女事務委員會。
因著文化局由2010年至2015年的違法作為,社文司轄下其餘20個單位,可謂備受牽連,雖然譚俊榮昨日在一個公問場合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相信除文化局外,其他單位應該沒有同類情況發生。
不過,前日出席立法會全體大會的多位議員,則持不同意見,認為文化局事件引出的是「系統性問題」,特區政府有必要就政府全部部門,作一深入調查。
譚俊榮昨日是第二度就文化局事件作出回應,他指,知悉事件後已即時要求文化局嚴正對待此事件,並要求局方在30天內提交報告,對於廉署提出的有關建議,知悉文化局有關同事正在或已經完成財產申報,至於以取得勞務方式工作的人員去留及是否有人需要問責,則需待文化局完成報告後,由法律顧問進行深入審視,同時亦會配合廉政公署的調查,才能有定案。
譚俊榮續指,除了要求文化局在30天內提交報告外,社會文化司轄下的所有部門、委員會、學院、辦公室等,同樣必須於30天內提交報告,檢視有否存在相關情況。他重申,轄下所有部門日後必須以公平、公正及正規的方式公開招聘人員,嚴格依法行事;對於是次文化局鬧出的事故,深表遺憾。
另外,就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要求其轄下各部門提交有關報告的做法,本報記者分別向行政法務司、保安司、運輸工務司及經濟財政司的司長辦公室查詢,是否會參考社會文化司的做法,要求轄下部門提交報告。
行政法務司回覆指,該司司長經已指示轄下部門檢視有關情況,至於保安司、運輸工務司及經濟財政司,在昨晚截稿前則未就有關查詢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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