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文化司長譚俊榮昨日回應媒體表示,對廉政公署調查報告公佈指文化局2010年後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工作人員一事感到遺憾。
譚俊榮指,他獲悉後,立即要求文化局嚴正對待此事,在30天内提交報告。對於廉署提出的建議,文化局人員正在或已經完成財產申報。
關於以取得勞務方式進入文化局工作的人員去留及是否有人須問責,有待文化局完成報告後,由法律顧問研究,文化局會配合廉政公署倘有的調查。
譚俊榮指出,他除了要求文化局在 30天內提交報告外,社會文化司轄下的衛生局、教青局、旅遊局、社工局、社保基金、高教辦及體育局等,均須於 30天內提交報告,檢視是否存在相關情況。
他重申,轄下所有部門日後必須以公平、公正及正規的方式公開招聘人員,嚴格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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