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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續三千

2017-03-25 06:35


    五月十九日前登記   近三萬三人受惠

    大專生學習用品津貼續三千

    【本報消息】二○一六/二○一七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將繼續維持三千元,合資格的申請人必須在今年五月十九日前辦理登記,登記期屆滿日起計六十日內發放。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今年預計有三萬二千八百人受惠,政府預計支出九千八百多萬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一六/二○一七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梁慶庭表示,津貼計劃自一一/一二學年開始,每年申請學生維持在三萬二千人左右。被問及為何金額不隨通脹調升?他稱分析考慮後,認為支出符合特區政府的經濟狀況,維持三千元合適。

    津貼制度不變,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在本澳或外地修讀認可的高等教育機構開辦的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兩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都可以申請津貼。

    申請人必須在五月十九日前辦理登記,凡就讀於本澳高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教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澳機構協辦並獲許可在澳門運作的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高教辦有需要時可要求學生於獲通知日起計十五日內遞交其他文件或補充說明。學習用品津貼將於登記期屆滿之日起計六十日內,或遞交相關文件或補充說明文件之日起計六十日內,以銀行轉帳或由財政局發出憑證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