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操控賣淫
女被告被指安排性服務收六千介紹費
【本報消息】一對中年男女涉五年前多宗操控賣淫案。男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供稱受僱他人在街頭派發色情單張,對方把單張及每次四十元報酬放在隱蔽處,由其自行取走派發。法官指,由於女被告的精神狀況欠佳,決定下月廿一日續審案件。
首被告姓蕭,六十六歲,報稱無業。次被告姓吳, 女,五十三歲。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十月十日下午五時半許,警員在新口岸一帶執行反罪惡行動,發現蕭某在街頭派發色情單張,上前截查。警員根據線索,在南岸花園及怡安閣兩單位內截獲六名廿二至卅三歲的內地女子,各人承認受他人安排及操控在澳賣淫。
法庭宣讀多名缺席庭審的證人供詞,有女證人認出吳某為“中介人”。
另有女證人指出,早前在吳某安排下到一家酒店提供性服務,“肉金”一萬五千元,吳某收取六千元“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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