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上周五發布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外地人在佛山購買首套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當地累計繳納一年以上的個稅或社保繳納證明;限購區域內,暫停向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佛山市限購區域內,外地人只能購買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互聯網圖片)
另外,佛山市限購區域內,繼續暫停向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繼續執行國家及省有關政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