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者
民主制度需要我們接受“多數人的意願”為唯一的標準,然而我們,心底深處,卻都認為“多數人的意願”不可能,甚至不應該是唯一的標準。這個矛盾就是民主制度最大的問題。因為我們到底不肯接受“多數人的意願是對的”這個基本的民主信念。所以今日就是最民主的國家,也設有眾多的關閘,以防多數人選出來的領袖出錯,因此要推行他的政策,往往感到舉步維艱。實行議會制(Parliamentary systm)的國家,如歐洲大部分的國家,情況還好一點,他們的國家領袖同時也是議會中多數黨的領袖,所以領袖提出的法案基本上是獲得多數支持。同黨的人很少在議會中反對自己的領袖,因為一旦主要法案不獲通過,便要再舉行大選,就是他們自己的議席也是不保的。
美國在這方面可麻煩了,總統固然可以不出自國會的多數黨,而同黨的人也可以和總統意見相左,處處和他擡槓。因此,實行民主政治的國家,特別是美國,行政效率往往很低,而獨裁政治,統治者要改便改,效率更高。提到“獨裁”大家也許都不勝鄙夷,不曉得原來歷史上“獨裁者”(Dictator)是民主制度的產品,為的便是要解決上面提到的效率問題。
古羅馬的民主政制是今日民主制度的濫觴。他們的“議會”也分成貴族和平民兩院,兩院的議長也便是國家領袖。不過很多時候議會未能取得共識,議長各持己見,而事情逼急不能再拖,(最明顯的便是軍事:外敵入侵,地方叛亂)議長便會提名議會委任一位“獨裁者”來全權處理這些情事,議會再也不能干涉、阻撓。不過獨裁者的權限就只在解決某一件清楚界定的事情,而任期一般也只是到事情解決為止,往往不超於半年。所以“獨裁者”這個頭銜開始的時候是完全沒有貶義的。可是“權力”就像毒品,是會上癮的。凱撒大帝被選為獨裁者後,任期滿了便要求當上“終身獨裁者”了。
看到今日民主制度的效率,不禁覺得也許我們需要恢復有任期獨裁者的制度。
陳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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