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促落實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從源頭紓緩堆填區的滿瀉危機。她指,因應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環境保護局曾推出建築工地廢料分類指引,但措施成效不彰。而透過粵澳區域合作處理經篩選拆建物料再利用細節仍未落實,且本澳篩選設施建設進度一再拖延,根本無法紓緩堆填區的滿瀉壓力。
李靜儀在書面質詢中表示,因應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環保局在2014年已推出建築工地廢料分類指引,呼籲業界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落實源頭減廢,但措施成效不彰。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去年底施政辯論大會上透露,過去兩年多建築物廢料堆填區已升高2.5米至約20米,遲早會出問題。可見,建築廢料堆填滿瀉已成為影響澳門發展的重要問題。根據環保局調查結果顯示,本澳建築廢料中的磚頭、混凝土方和瓦片約佔總容量的51%,泥頭和碎石約佔總容量的12%,木材約佔總容量的11%,上述成份總共佔了建築廢料的74%。故必須從源頭上有效做好建築廢料的管理,並確立「污染者自付"原則。
另一方面,粵澳雙方政府於2013年6月已簽訂了合作協議,會透過區域合作的方式處理經篩選拆建物料的再利用問題,但至今仍未有進一步的落實細節,環保局僅表示澳門將首先開展首階段的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建設,為跨境轉移、處理和再利用做好準備;而原計劃2014年下半年開展、預計2015年可投入運作,至今年一月環保局回覆議員質詢時仍表示,「將爭取於2017年開展地質改良工程,其後將開展建造工程,力爭2019年惰性拆建物料跨區處置項目正式投入運作。"區域合作商討及本澳篩選設施建設進度一再拖延,根本無法紓緩堆填區的滿瀉壓力。
為此,李靜儀提出以下質詢:
一、今年2月公佈的《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有關落實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方面,基本獲得社會共識,當局會否抓緊有關立法工作,確保相關法規今年度能夠出台,透過經濟手段促使社會各方共同做好源頭減廢的工作,紓緩廢料堆填區的滿瀉危機?
二、建築廢料堆填區滿瀉問題已成為重大的社會危機,但相關配套設施的建成日期較原計劃已延遲多時,特區政府會如何統籌各部門通力合作,確保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之建設不再拖延?
三、有關區域合作處理經篩選的拆建物料的再利用問題,粵澳雙方有否進一步的商討結果?有否具體的落實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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