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託養中心涉虐待
【據新華社廣州廿七日電】廣東省市聯合調查組廿一日進駐新豐後,迅即對練溪託養中心有關問題展開全面深入調查。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韶關市依法依規對有關人員嚴肅查處。
新豐書記免職
調查發現,韶關市、新豐縣個別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練溪託養中心存在監管不力和失職失責問題。韶關市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嚴肅問責,決定免去陳景輝的新豐縣縣委書記職務,免去龍勇文(韶關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的韶關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賴啟新的韶關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免去劉祥鐵的新豐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新豐縣有關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審批、參與練溪託養中心經營管理,非法牟利,涉嫌瀆職違法犯罪,韶關市檢察機關決定:對新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民政局原局長李翠瓊,縣民政局原副局長潘忠藹(已退休),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原副局長丘金花,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股長應藝丹等四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對新豐縣文廣新局局長、縣民政局原局長易必恆,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縣民政局原副局長陳新華,縣民政局副局長朱雄欣,縣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李雲華,韶關市翁源縣政協副主席、新豐縣原副縣長賴展鋒等五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上述九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李翠瓊、易必恆、潘忠藹等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再刑拘六員工
練溪託養中心出資人、法人代表和部分經營管理人員違規經營,挪用救助補助資金,有工作人員存在虐待託養人員行為。韶關市公安機關繼八日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虐待被看護人罪對託養中心出資人劉秀玉、法人代表羅麗芳予以刑事拘留,九日對託養中心工作人員羅碧增、李志成予以刑事拘留之後,近日又對託養中心工作人員及有關嫌疑人陳翠芬、陳燕娜、潘營軍、李品鑫、曾志任、許武加等六人予以刑事拘留。對上述人員,在徹查案情後將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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