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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涉洩密誹謗一審無罪

2017-03-29 06:35


    馬涉洩密誹謗一審無罪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廿八日消息:民進黨籍民代柯建銘自訴前台灣領導人馬英九涉嫌洩密、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審結,認為“已對同一人洩漏之秘密,對該人即不為秘密”,從證據上,看不出馬英九有犯意。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可上訴。

    案件源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立法部門負責人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但也引發洩密爭議。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關鍵88秒無法確認

    北院庭長廖建瑜解釋判決結果時指出,柯建銘自訴內容、相關證人證詞中,都無法確認二○一三年九月一日凌晨那通“關鍵八十八秒”電話中,馬英九是否有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任何有關案件機密資料,因此不構成洩密罪。

    加重誹謗部分,法官認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五○九號,誹謗應出於“真實惡意原則”,但馬英九事後召開記者會發表相關言論時,是與公共利益有關。”廖建瑜說,此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也是貫徹“憲法”對政治性言論的保障,審酌雙方關係、身份,認定不構成加重誹謗罪嫌。柯建銘並未提出充分證據證明馬英九涉及洩密、誹謗,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判處無罪。

    洪秀柱:公道回來了

    馬英九涉洩密等案一審判無罪,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下午受訪表示,“公道回來了”。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今天說,司法不徹底大改革不行;國民黨團書記長王育敏說,司法還馬英九應有公道。柯建銘則引述佛經表示,“大悲無淚、大嘆無聲,上訴到底。”

    馬英九另案涉教唆洩露偵查秘密給前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江宜樺等人遭起訴,台北地院四月十四日將首次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