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遺委贊同依法保育
文化局宣佈啟動路環荔枝碗船廠片區評定程序,身兼文遺委的理工學院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長林發欽表示支持,認同政府採取積極措施,依法、依程序保育荔枝碗。
文遺法有條文機制
林發欽指出,荔枝碗船廠保育熱議多時,在拆與留討論中,各持份者包括不同政府部門,雖然互相理性對話,但內容主要是各自表述自己的意見,並未深思如何求同存異,將對話昇華成具體的解決方案和行動計劃。“文遺法”早有條文和機制,第三章第二節“評定程序”,為這種保育狀況提供解決方案,即啟動評定程序。
林發欽解釋,評定程序啟動後,建築即處於待評階段,不能清拆,為期十二個月。期間,文化局須依法、依程序主動諮詢不動產所有人、公衆和文遺會意見,綜合意見後再按實況作專業判斷。尊重法律和程序,是法治公民社會的重要準則,日後持份各方也應坦然接受評定結果。
早於十多年前,路環居民已要求並推動政府規劃發展,二○○九年政府更推出路環市區重整計劃,但未覆蓋荔枝碗。路環居民社團為此曾向政府提交船人街及荔枝碗發展規劃圖,二○一三年工務局跟進提出荔枝碗規劃,基本方向是保育活化片區。但基於部門職能,在官民一致保育的意願下,海事及水務局最終還是以履行部門職能,維護公衆安全出發,拆卸其中兩間船廠,引起社會關注。
持份者應客觀判斷
他補充,文遺法第十八條“評定標準”已詳列不動產評定五項條件,被評建築須至少符合其中一項,建議業權人即代表政府的海事局、公衆、文遺會等意見提供者,根據條文判斷,避免按個人喜好給予主觀意見。
荔枝碗幾乎符合當中所有條件,即見證澳門歷史發展和生活方式、有造船技術價值、與路環海岸景觀融合、造船業在澳門現代工業發展中有象徵意義、在文化和歷史研究上有重要性。林發欽很有信心荔枝碗最終能通過評定程序,片區獲妥善保育和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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