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社會保障基金與社工局達成共識,建議修法令受益人無論在參與社保供款前後都能申領殘疾金,會上獲勞資雙方一致認同,認為更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行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等官員列席會議,引介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長遠發展方案。容光耀會後接受訪問表示,現時由社工局負責發放的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與社會保障基金發放的殘疾金,申領要件主要分別在於受益人的殘疾狀況,即在取得社會保障制度受益人的資格之前或之後才出現的殘疾狀況,兩者是一個互補措施,為使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能落實成為長遠方案,社會保障基金与與社工局曾召開多次會議,去年已達成共識,在全民覆蓋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下處理相關問題,建議修法刪除殘疾金給付中「 須在取得受益人的資格後才出現的殘疾狀況」的申領要件,讓殘疾人士能平等地參與和享受現行的社會保障權利,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完成修法後,社工局將取消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合資格的受益人將轉為領取社會保障基金的殘疾金,金額同樣是每月三千四百五十元。
容光耀表示,會上聽取了勞資雙方意見,獲勞資雙方一致認同,認為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更具包容性;早前局方亦向復康事務委員會介紹修法意見,整體都很支持修法的建議,局方短期會制定有關修法建議書,但由於今屆立法會會期討論的法案較多,相信要到下一個立法會會期才開始討論有關修法工作,會爭取儘快進行,由於修改條文只有 1項,不會耗費太多時間。
被問及有關支出的問題,容光耀表示,社工局推出臨時性殘疾補助津貼措施已三年,根據有關數據,第一年申請者較多,約三百多人,第二年申請人者有一百多人,到去年申請者約有八十多人,相信未來申領者維持在五百多人,去年有關開支約為二千二百万萬元,今年開支預算增加到二千五百萬元,預加一百名受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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