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奪命車禍完成理賠
旅行社賴喪葬費罰百萬
【本報綜合報道】據新華社、中央社卅一日消息:台灣交通主管部門今日召開記者會,公佈“二 · 一三”遊覽車事故善後處理情況。截至當日,卅三名事故罹難者均已完成治喪、理賠;十一名受傷旅客已有九名康復出院,尚有兩名在醫院治療,四名受傷旅客完成理賠。“觀光局”局長及“公路總局”局長各被記大過處分。
兩官員記大過處分
今年二月十三日晚約九時,由台北蝶戀花旅行社組織的武陵農場賞櫻團在返程途中不幸翻覆,造成三十三人死亡、十一人受傷。這是島內近卅年來最嚴重的公路事故。
台交通主管部門稱,自事故發生後,已從制度面進行檢討提升,聯合稽查、高齡車輛召回改善等措施在落實中。
其中,截至三月三十日,稽查四十八家遊覽車客運業者,發現違反公路法規業者共九家;針對二○○六年以前出廠的五千一百七十五輛遊覽車進行檢驗,辦理繳、注銷、報停及報廢共計三百二十九輛。
蝶戀花無守法心態
另外,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意外歷經一個多月,台北市要求蝶戀花應付康姓司機死亡及喪葬費,共新台幣二百四十三萬元,卻未獲回應,“勞動局”認為蝶戀花毫無遵守法律心態,今日重罰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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