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路環舊城區樓宇維修水電供應
羅司:冇業權就冇辦法
【本報消息】路環“紗紙契”問題未解決,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承認,政府過去確實批出過申請計劃,允許持“紗紙契”土地的路環舊城區居民維修樓宇,但新土地法“好似不容許繼續執行”,因此該申請計劃已停止。
議員區錦新在口頭質詢中關心“紗紙契”問題,認為是政府拖沓遺留的歷史問題,統一以基本法第七條“除特區政府成立前的私人土地外,屬於國家所有”回應,法雖在但理不在。在“特區政府成立前”,部分“紗紙契”是獲得民國、清朝官印確認的“紅契”,應視為回歸前已經被確認。
羅立文稱,自己手上沒有關於“紗紙契”的數量、地點資料,政府內部不存在這份檔案。政府承認的路環私人土地就是登記局中有的資料,“紗紙契”問題應依照基本法解決,對此毋須有疑問。舊土地法中,確實有提及關於“紗紙契”的問題,當時指出應由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處理建議,但最後並未落實。一三年通過的新土地法中,有關問題沒有再提及。他強調,“冇業權就冇辦法”,“正式嚟講裡面唔應該有電錶”,更遑論現在要加大電錶、重裝水錶。
何潤生希望政府唔好咁快“落閘”,一一年政府提出處理“紗紙契”問題的原則,對特區成立前已經在離島涉及“紗紙契”地段持續居住的居民,政府會實事求是,按照法律規定,在不影響公共設施的建設和城市規劃下,讓其繼續原地居住,並且協助舊城區居民維修樓宇。○九年推出路環舊市區土地批給申請計劃,亦有成功個案。房屋維修重建、水電供應都影響居民生活,應簡化手續解決路環區的基本生活需要。崔世昌亦建議與法務局商討,修改法規,允許居民在聲明不具有地權下重建、加電錶等。
不過羅立文稱,過去已經研究過,但業權是必須的前提,“情況係咁就係咁,冇乜可以做到”。強調政府並非不想解決民生問題,“政府可以繼續研究,但唔想畀具體希望大家,會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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