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招工騙介紹費候判
【本報消息】一名內地男子自稱是本澳某酒店管理層,向友人訛稱可介紹來澳工作,先後騙取五人合共六萬四千元手續費。被告缺席初級法院聆訊。受害人講述案後經過後,表示不會放棄追討損失。案件本月廿一日宣判。
被告姓陳,四十五歲,報稱船員,涉詐騙罪。
案情透露,二○一五年三月,陳某向其內地友人訛稱是本澳某酒店管理層,得悉酒店會招聘大量員工,有“路數”可介紹來澳工作。事主信以為真,去年三至八月,連同事主在內共五名內地男女共繳付六萬四千元手續費給陳某。
受害人供稱,陳某收取款項後“一味拖”,其後更失去聯絡。事主見毫無音訊,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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