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回應解釋土地法議案確定被拒
唐曉晴信事件會公平解決
【本報消息】議員唐曉晴提出新《土地法》解釋性法案,被立法會定性為創新性法律,立法會經八個月重聽、整理審議新《土地法》時的錄音,得出的立法原意與當初的意見書相同,拒納唐的提案。唐曉晴昨日回應指出,得悉其提交的議案未獲接納並不意外,他相信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保障下,相關事件必然會達至公平的解決方案。
履議員職解困局
唐曉晴提案指出,該法未有考慮承批人不可歸責的因素,與立法原意相違,解釋第一百○四條第五款為,“基於不可歸責承批人且行政長官認為充分的理由,應承批人申請,行政長官可批准中止或延長土地利用及相應的批租期限”。然而,立法會經重聽審議新《土地法》時的錄音,得出無論是在新《土地法》相關規範的文字表述還是體系邏輯上,均無法得出唐所認為存在的立法原意。
唐曉晴回應立法會報告時表示,他當初提交解釋土地法個別條文的提案,是基於一個法律人對法律的解讀、一名立法議員的職責,以及對當時社會形勢的分析,主要目的是希望協助解開當時社會所面對的困局。他堅信,當時的這個方案是一條可行的道路,而且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實質上都符合法理,更有過去與新近的類似提案表明,這一提案方式是可以擺到大會表決的。
冀有更智慧方案
他也深知這樣一件社會大事是需要社會共識的,而且更需要集思廣益。所以,在提出法案前後,從來沒有排除相關的事件可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的可能性,也希望有人能提出更有智慧的解決方案。
在立法會主席領導下,立法會做了大量的工作,將當時小組討論的錄音整理發佈,使立法過程中發生的事更清晰地呈現在公眾眼前。這不失為一件好事,但必須指出的是,他的提案既未明示要求也不必然要求這樣的操作。這一點,在立法會過往和新近處理類似提案的經驗中已有清楚的展示。
眾人之事眾人謀
他稱,當得悉其所提交的議案未獲接納,並不意外,畢竟眾人之事眾人謀,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也有限多,不一定非此不可。可喜的是,在日前的立法會大會中,來自不同界別不同立場且佔議會大多數的多位議員均表達了對現時土地問題和海一居問題的關注,並大力呼籲早日出台解決方案,協助受到影響的相關人士。列席會議的司長亦表達了正在努力尋求解決方案。
他相信,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保障下,相關事件必然會達至公平的解決方案,而在這個過程中,其亦一定會積極參與,克盡立法議員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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