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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論壇探討都市更新

2017-04-03 04:13
  【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都市更新,有發言市民關注祐漢區居住環境,立法議員施家倫指出,由舊區重整概念至今已經過12年,政府終日“畫餅充饑”,給了居民期望,便要盡快行事,勿再一再拖延。他估計都市更新法律在三、五年無法推出,政府要盡快交代立法時間表。
  都市更新委員會有專責小組早前提出降低樓宇重建同意比例,令人擔心私人業權會失去保障。專責小組早前建議,30年以上至 40年以下的樓宇的重建業權比例為 90%,樓齡 40年以上的樓宇重建業權比例為 85%;關乎重大利益或已拆卸的樓宇建議重建業權比例為 80%至 85%。
  出席「澳門論壇」的嘉賓一致贊成降低樓宇重建同意比例,認為應先保障大部分人的利益,由「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已討論了十年,舊區環境惡劣,亟需改善,希望政府盡快落實都更政策。
  都更會委員黃承發表示,現行法律規定樓宇取得百分百業主同意才能重建,阻礙了舊區重整的工作。很多時候因為無法找到樓宇的業主令到樓裙或地段無法發展,都更會因此建議危樓或涉及重大市民利益時,以易行方案重建。
  黃承發表示,相關土地若興建公屋,建築標準須提高,建議政府參考香港舊啟德機場規劃附近的住宅。
  黃承發認為,有關地段若用來興建豪宅,政府可參考香港啟德機場當年如何解決噪音問題,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質素。
  身兼都更會委員的律師石立炘表示,任何方案不能盡善,要看政府和市民有否有決定更新都市,若然,亦有所取捨。他認為,有完善的上訴機制可避免爭議。他提出在法律框架下,可否建立代理制度?如無法找到業主,由檢察院或獨立協力廠商作代表。前舊區重整諮詢委員會提出了一套法律草案,值得都更會參考。
  石立炘表示,居民強烈訴求重建祐漢,但都更立法需時,政府可參考香港觀塘重建模式,以祐漢小範圍作試點,在現行法律框架下重建,完成一、兩幢舊樓重建後,居民信心自會增強。
  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沈景雲表示,根據低層樓宇維修的經驗,因為種種原因,很難找到所有業主,他同意降低重建樓宇贊成比例。
  沈景雲表示,政府公佈去年逾30年的樓齡舊樓約4,600幢,祐漢舊區有46幢舊樓。他贊成以祐漢作試點重整,並建議在已拆卸的順利樓原址興建暫住房。
  另外,城規會本週三召開會議,再討論偉龍馬路公屋項目。這項目預計興建超過 8,000個公屋單位,但地段接近機場、垃圾焚化爐,並須開挖山體,引起社會爭議。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認為,該路段涉及行政違法批給,政府已收回,是公地,發展商地段政府必須有全盤規劃。他質疑該地段是否一定要建公屋。他指出,該地段偏僻,須關注噪音、交通、康體設施。政府應重新考慮,並非每個地方都適宜建公屋,發展地段必須有全盤規劃。山體是澳門的珍貴資源,不能隨便挖掘,公屋是否配合山體的設計?政府近年已經收回至少33幅閒地,為何不在這些土地上建公屋。
  葛萬金表示,他明白很多年輕人置業困難,亦支持興建公屋,然而政府應有其他方案及思路,例如可參考鄰近地區,推出政策、基金或津貼,幫助年輕人首置,這是正常的做法。政府應吸納社會上其他人的意見,不一定要拆山。興建8千公屋,可能幫到一部分人,但將公屋建於澳門門戶的機場對面,澳門形象或會因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