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揭錢債鏈 借貸機制亟需完善
最近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持續發酵,內地網民群情洶湧,在海外華人社區也備受關注。案子所以引發轟動,是早期消息披露時,焦點在於“犯罪人”于歡殺死了正在侮辱自己母親的催債人,後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內地輿論和眾多網民通過發聲,普遍地表達對此不平之事的怨憤。不過案情持續有新披露,包括當事人可能牽涉高達數十億元的非法集資。而媒體早期披露的案情細節亦被指語焉不詳,引致讀者無限和極端想像。甚至有指有關報道主要根據是二審律師報告,有在二審前製造輿論導向和壓力之嫌。
姑勿論如何,現場真相和深層次問題要釐清相信仍需要時間,但內地存在已久的非法集資、民企借貸困難和牽涉黑社會的追債手法等等,再次被推到輿論浪尖。
警員到場不阻止
據內地媒體南方周末報道,于歡今年廿二歲,母親蘇銀霞是山東一位民營企業家,因資金周轉不靈,向某地產公司老闆借款135萬元,約定月息10%。蘇銀霞此後陸續歸還現金184萬元,並以一套價值70萬的房屋抵債,還欠大約17萬無力歸還,因此遭受到十多個有黑社會背景的人員暴力催債。
報道又稱蘇銀霞此前曾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但沒有得到幫助。案發前有人報警求助,但警員到來後看一下,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就隨即離開(後有媒體澄清警員沒有離開,只是走向門外圍觀群眾問話)。情緒崩潰的于歡試圖往外衝喚回警員,被催債人攔住。混亂中,于歡在接待室摸到一把水果刀亂捅,其中一位催債人杜志浩後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兩人重傷,一人輕傷。
公民欠人身保護
該案涉及法律、經濟、社會、司法、倫理等多層面問題,反映了目前中國在經濟急速發展中,存在着經濟法律滯後、行政和公安傲慢和不作為、對公民人身保護不足、法律無法懲治惡人和彰顯人性等的混亂。在鋪天蓋地的網民和輿論壓力下,山東省高級法院已受理上訴,最高檢察院已派專人到山東調查。
很多知名法律界人士和權威學者出面聲援。不少人提出一個問題:你要一個眼見母親被羞辱並有可能進一步受傷害的孩子,在警員棄而不理的情況下,如何面對歹徒能夠“正確處理衝突”?著名文史學者易中天教授說:“這個社會,不該總是對壞人太好,對好人太壞,于歡無罪。”
民間貴利冇王管
中國法律對政治上“維穩”非常嚴厲,在其他經濟和社會問題的容忍度卻很寬鬆,對“非政治”方面有錢有勢的惡人往往採息事寧人的態度。這是造成社會和人性冷漠、民眾缺乏正義感和互助精神、價值觀被嚴重扭曲……等弊端的重要原因。可幸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已不願意繼續沉默,選擇發聲表達意見,最終將會改變時代的流向。
筆者在內地曾親眼目睹一些企業家朋友,因在銀行正常舉債無門,被迫轉向高利貸借錢,最終導致破產或遠走他國。中國民營企業在過去三十年貢獻八成的經濟增長和就業,但只貢獻兩成的國企卻壟斷了銀行八成的貸款。民營企業要發展往往只能靠非法集資或高利貸借款。
中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這實際是變相容許甚至鼓勵民間高利借貸。目前內地銀行五年以上的貸款利率為年4.9%,即高利貸者可以“合法”向借款人收取近20厘的利息。試想一家正常運作的企業,如何能夠長期支付這樣高昂的資金成本?不出事才怪。
更有甚者,不少放高利貸集團都有黑社會背景,而且相當部分資金來源可疑。民營企業一旦還不起錢,黑社會惡勢力無法無天暴力討債,一些地區公檢法故意不作為,就成為順理成章之事。
“欠債還錢”固然是天公地道,但中國法律對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自由不足,也缺乏民間追債的刑事和民事合理法律規範。這個問題已經提出很多年,是人大亟需立法完善的時候了!
容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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