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餘被告,時任檢察長辦公室電腦職務主管的證人梁凱欣表示,檢察院的電腦設備不是由電腦部提出維修保養,而是由綜合管理組提出。梁凱欣在上午庭審中表示,綜合管理組提交給他核實的報價單內容,金額被遮蔽。他表示,報價單的金額部分會先由字條遮蓋,再影印給他。法官形容做法 “好神秘”。 另外,梁凱欣表示,送貨單據通常會有設備價錢。但另一證人、時任檢察長辦公室技術輔導員,現任資訊處處長蕭麗媛表示,送貨單據不會有貨品價錢。另外,梁凱欣曾表示,支援廳每半年會列出資訊設備維修保養清單交他覆核有何設備已過了 3年保養期,需重新採購服務。蕭麗媛則稱,05-07年期間是由舊設備清單中挑出需保養的設備,每年保養需 80多萬元,她認為 “都有啲貴”。 (李惠珊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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