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其餘被告,法庭下午傳召時任檢察長辦公室技術輔導員,現任資訊處處長蕭麗媛作證。蕭麗媛表示,未曾見涉案公司新創作工程有定期檢查和維修檢察院電腦設備,通常電腦輕微損壞由職員自行維修,無法修復才向綜合管理組報告。 蕭麗媛稱,她在 2005年初入職時曾為王顯娣在獲多利中心 16樓維修電腦,在廉署揭發案件後,她受上級指示翻查王顯娣電腦,發現只有幾個普通文件和工作報告申請紙等資料。蕭麗媛又稱,王顯娣曾有 2次入職紀錄,2010年第 2次入職時沒有開設新的登入帳戶。 (李惠珊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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