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重新設立統籌委員會,推動公共行政改革工作。有學者認為過去一些委員會以“分豬肉”形式組成,只是社團代表在持續開會,是次設立的統籌委員會則具權力執行行政改革,希望能夠提高行政效率。有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稱,“精兵簡政”是行政當局首要完成的工作目標,透過電子化,釋放更多人力資源擔任其它工作。
為加快和有效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特區政府設立新的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其組成與舊委員會相若,由行政法務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或代表,各司長辦主任或代表,以及行政公職局正、副局長,還可邀請其它部門或團體代表、專家出席會議,並可透過決議設立專責小組。委員會主要負責統籌協調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實及相關範疇的政策諮詢,以及確立執行計劃。
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被視為重新改組,取代舊統籌委員會。澳門公共政策學會會長陳卓華形容過去一些委員會組成以“分豬肉”形式,只是社團代表在持續開會;公共行政統籌委員會則具權力執行行政改革,他希望可促進提高行政效率。
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委員雷民強建議行政當局首階段應以當年提出的“精兵簡政”為首要完成的工作目標,將民生事務及經濟領域等工作流程電子化、程序透明化,減省不必要的行政程序,從而釋放更多人力資源擔任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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