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特駕法存灰色地帶礙執法
治安警倡適時修法堵漏
【本報消息】就特別駕駛執照的監管問題,治安警察局回覆本報指,當局承認規管特別駕照的法令存在灰色地帶,對釐定特別駕照的使用條件及細節不夠全面,建議深入研究修法。
治安局指,據第六七/八四/M號法令,為有利澳門發展,規範向內地駕駛員發出特別駕駛執照,讓有關駕駛員在澳門駕駛車輛運載乘客及貨物。當局承認該法令的條文對釐定特別駕照的使用條件及細節不夠全面,並沒有明確規範只可進行點對點的陸路跨境運輸時使用,認為上述駕照在使用條件方面存在灰色地帶。建議交通事務局就有關情況作出深入研究並適時修法。
司機須符駕照規定
對於特別駕照是否依法使用,當局交通廳一向關注,如在日常截查車輛行動中或處理交通意外期間,若發現駕駛者是持有特別駕照,會核查有關駕照的使用是否符合法例規定。如該車是否掛有粵澳兩地車牌,車輛是否屬於特別駕照中所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公司的澳門合法代表等,若證實不符合上述規定,會視為無牌駕駛並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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