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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銷售走私食材840公斤 七食肆遭起訴

2017-04-05 01:05

聯合巡查涉案店舖

網傳有外籍人士在垃圾站外分發棄置食材(網絡圖片)

聯合行動檢獲走私食材


【特訊】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分別於三月三十、三十一日及四月三日,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期間分別查獲本澳7間食肆,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瓜菜類等食材,共檢獲840公斤。
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上述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海關將積極配合民政總署食安中心,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及時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
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發現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作為食材,或有懷疑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致電海關熱線舉報,電話:2896 5001。
另外,對於近日網上流傳某垃圾站有人士懷疑分發被棄置食材,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安中心人員經數天巡查及監視,暫未發現有人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食材。從食品安全的角度而言,被棄置的食物即使外觀沒有問題,也不應拾取食用,一些高水分、高蛋白質的食品本身容易變壞,在出現明顯的變壞跡象前,食品所含有的致病菌數目可能已達不安全水平,食用後極可能引致食物中毒,故食安中心呼籲市民不應於垃圾桶中拾取任何食材進食,慎防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