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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總結去年廉政工作 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017-04-06 04:22
  【本報訊】廉署去年收案增一成四,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總結 2016年工作時表示,廉署去年依法將檢察院前領導涉貪案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做到“蒼蠅老虎一起打”,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張永春昨日指出,廉署去年偵破的刑事案件中,利用法律或監管漏洞在公共工程串謀貪污情況嚴重,政府及公共部門需要重視。
  張永春指出,現行公共服務採購制度嚴重滯後,行政當局需要儘快調整法規,簡化程序,加強監督機制。他呼籲公共部門透過統一管理招聘人員,嚴格依法辦事,招聘要公開、公平、公正。
  張永春提到,廉署將參考《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建議,聯合國專家指出,本澳可採用銀行保密義務的數據收集系統,訂立保護受害人和證人的法律制度,以完善特區反貪法律。
  廉署去年收案增1成4 
  廉政公署在 2016年接獲 910宗投訴及舉報,按年增加14.7%。當中開立的刑事案件 252宗,行政申訴案件 658宗。截至去年年底,已完成偵查的刑事案件有182宗。
  廉署發表的 2016年度工作報告指出,去年偵查的刑事案件仍以公務犯罪為主,包括檢察院前領導人的涉貪案件;私營部門的刑事舉報和偵結案件略回升,改變 2015年之前寥寥無幾的情況。
  去年涉及公共部門的案件廣泛,偵結案件的社會影響較大,往往由一案偵破引發多宗同類舉報,例如偵破交通事務局與停車場管理公司一案後,引發多宗有關停車場管理的舉報。
  海事局人員涉串謀詐騙輪值津貼
  廉署的 2016年度工作報告披露有海事局主管及職務主管涉嫌串謀詐騙輪值津貼,金額共 5萬多元,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案中職務主管懷疑明知沒必要輪班,仍與上級主管串謀,故意編造須輪班的理由,讓這名主管收取相當於 17.5%薪酬的輪值津貼,案發的 2010年的 12個月內,共收取 5萬多元輪值津貼。但所謂輪班的工作只有這名職務主管負責,下班後沒人接替,沒輪班的實際需要。
  文化局 2主管委任違法
  廉政公署 2016年度工作報告披露涉及文化局的 2宗行政違法個案。包括 2名主管的委任涉嫌違法,2人不符至少具備 5年工作經驗的法定條件,違反合法性原則,文化局經廉署勸籲後,才按規定請求上級批准委任。
  2人分別獲委任為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和研究及計劃處處長。廉署發現,文化局人力資源及行政處處長在 2010年入職文化局前,在民署擔任秘書,進入文化局後實際工作也是秘書,即未有參與有關人事行政管理工作。至於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處長,之前在私人公司工作,2010年 7月以取得勞務方式在文化局工作,翌年 10月以散位合同方式入職文化局,但法例規定的工作經驗僅為公職經驗,故只能由 2011年 10月起計算。
  另外,廉署根據舉報,揭發文化局人員入職開考報名期屆滿前未具備所需學歷,任用因違法無效。
  內地反貪機關請求協查
  廉署的年度工作報告指出,境外執法機關請求廉署協查的案件,由2015年的 4宗增至 2016年的 19宗,其中 15宗是由內地反貪機關請求協查,4宗是香港廉署請求協查。
  廉署去年請求境外執法機關協查的案件亦略增,請求內地及香港協查的案件共有 9宗。廉署指出,協查所得的資料非常重要,成為偵破案件的重要證據。例如有公務員涉嫌偽造文件騙取經濟房屋,便是透過內地執法部門掌握涉案人在內地購買及出售物業的資料。
  披露治安警主管涉公車私用
  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披露,有治安警處級主管長期公車私用,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案件移送交檢察院處理。
  廉署指出,涉案的治安警處級主管在 2015年 9月至 2016年 6月,指示司機接載兒子和家傭往返學校,接載家人往醫院求診;又指示下屬辦公時間到住所維修配偶的私人車輛。
  報告又披露,有地產公司經紀利誘同事,意圖把客人轉至自己設立的地產公司,涉嫌行賄,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半島離島街市管理制度不同
  廉署發現,澳門半島及氹仔的街市仍有不同管理制度。
  廉署在年度工作報告中披露收到舉報,氹仔街市有攤檔長期空置,存放貨物,獲民政總署回覆,氹仔街市管理仍沿用 1974年的海島市政條例法典,民署只能勸喻街市檔主。澳門街市在 1999年已有規定需經許可才可連續停業超過 3天。
  廉署認為,與民生事務有關的法律滯後,最終影響市民日常生活,2015年發表市政條例調查報告後,再度敦促民署儘快完成巿政條例和巿政規章修訂工作。民署承諾會透過修法及引入其他技術手段,進一步完善街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