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促兼任教師應適用勞基法
【本報訊】據中央社台北五日消息:教育部門日前宣佈,無本職兼任教師擬先不納勞基法,改修“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四大教育工會今天聯合發表聲明,要求兼任教師應一體適用勞基法。
大專兼任教師過去是“年金孤兒”,民間爭取納入勞基法多年,去年終於在教育部門和勞動部門協調下,決議於今年八月一日起,將大專院校中“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優先納入勞基法保障。
高校疑規避勞基法
不過近來卻傳出,包括淡江大學在內的多所大專,大規模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被外界質疑是規避勞基法規定。
“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在民代機構答詢時宣佈,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擬先不納入勞基法,改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認為這樣的做法較符合教育領域的需求。此舉讓大專院校讚賞,卻引發工會組織不滿。
兼教辦法漏洞百出
高教工會、全台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台教育產業工會、全台教師會等四個組織,今日聯合發表聲明,認為“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漏洞百出,只有讓兼任教師不分有無本職,一體適用納入勞基法保障,才能真正保護師生權益。
聲明中指出,教育部門就算修法,仍然沒有續聘保障,淡江大學等校仍能不續聘兼任教師。並認為“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僅是命令位階,無法涵蓋勞基法各項勞動基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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