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廉署年度工作報告披露,有治安警處級主管因涉嫌長期公車私用,觸犯「濫用職權罪」而被移送檢察院處理。治安警證實,涉事處長為輔助暨服務處處長,當局現時已開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
治安警在透露案情時表示,涉案處長於1985年入職,案發時擔任輔助暨服務處處長。據廉署報告指,該處級主管在2015年9月至去年6月期間,指使其司機接載兒子和家傭往返學校及接載家人前往醫院求診等。該處級官員還被指要求下屬在辦公時間到住所維修配偶的私人車輛。而治安警在接獲通知後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同時已開展內部紀律調查程序。治安警發言人李德輝重申,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紀律操守,若有人作出違法行為,一定會秉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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