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會文化司長譚俊榮昨日表示,他尊重廉政公署公佈的工作報告,其轄下部門聽取廉署意見後已作出更正,他亦指示招聘人員時,要公平、公正、公開,他絕不允許不公平、用唯親,若有問題必須儘快糾正。
譚俊榮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關於廉署報告提及旅遊局的部份,該局徵詢行政公職局意見,獲得同意後,才與相關前主管簽署個人勞動合同,其後廉署再次向旅遊局發出勸喻,局方根據廉署勸喻,再作更正和妥善處理。
對於文化局兩名主管的委任不符合至少具備 5年工作經驗的法定條件,譚俊榮指兩主管是該局前局長極力推薦,理由是兩人很有經驗和能力,作為司長,他尊重局方意見。文化局已就此作出更正。
譚俊榮強調,他很關注每宗違規的情況,雖然有些情況只是出現瑕疵而非犯法,但亦要求各部門領導嚴格把關,加強法律知識,在行政、人事和財務方面加強管理,不可再違法。
另外,就廉政公署報告所指文化局兩名主管未符合法定至少五年工作經驗一事,文化局解釋,為配合政府文化事業的發展,理順公共行政架構職能的工作,根據2016年1月1日生效的第20/2015號行政法規《文化局的組織及運作》,將原屬民政總署文化職能、相關人員及設施併入文化局,改組成八廳十六處共二十四個部門。文化局因此委任多名主管擔工作。其後廉政公署發現這些委任中,其中兩名主管其工作經驗或時間上未符合《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五條的要求。當時文化局的領導及相關部門已十分重視,局方尊重廉政公署的意見,慎重研究分析後,因兩人所負責的工作重要,具持續、穩定、特殊性質,加上兩人工作表現良好,因此向上級反映實況,呈請行政長官免除這方面的要求,作出批示。在第二次公佈的委任批示中,已詳細說明兩人的履歷及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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