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統一監管泳池安全
踏入四月,天氣開始回暖,游泳池使用率近期逐漸增加,各大屋苑的私人泳池即將或經已重投使用,居民又到同水玩遊戲的時間。公、私營泳池有政府定期巡查檢測水質,但私人泳池的發牌工作、日常監管等仍然空白,如必須有合資格的救生員當值等基本規定缺位,難保泳客安全。
現時政府轄下的公眾泳池水質和安全方面會遵守自身制訂的標準規範和監管機制。當局亦會向設於酒店的泳池發出“關於酒店游泳池的指引”,在救生員當值、硬件設施、基本安全衛生、水質及管理等方面作出規範,由發出准照部門負責把關。
但最大問題是設於分層建築物或其他私人地方、但向公眾開放的泳池,如不少屋苑會所的泳池。除水質監管外,其他安全及衛生監管規則和措施欠奉,以至不少私人泳池為了慳錢,請個識游水的人充當“救生員”了事,泳客此中消暑暢泳,安全和健康都潛藏威脅。
隨着居民的生活質素提升,不少新建的屋苑皆設有私人泳池。然而,近年泳客泳池遇溺意外時有發生,政府有需要統一部門監管、發牌予各類泳池,並加強監管救生設備、救生員駐場、泳池規格、違章處罰等各項工作,以保障居民有一個安全的游泳環境,游得安全又放心。
賈大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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