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公佈時間 入職考核證明
公職人員法月內表決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時與政府代表討論《公職人員制度》法案最新工作文本。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表示,委員會基本已完成所有審議,對法案條文沒有不滿及調整的意見。現待政府稍後提交正式文本後,爭取本月內呈交立法會全體大會表決。
關翠杏稱,政府日前送交新工作文本,昨日再與委員解釋法案的調整內容,主要是文字上的修訂及編列上調整。會上主要討論到兩點修改內容,一是最初文本列明晉升程序到公佈需九十日,委員會質疑九十日太慢,並不合理,政府現承諾晉升程序至公佈會在九十日內進行;二是入職考核時未能提供工作證明時,可透過典試委員會聽取當事人提出說明,經分析後決定是否可接納。
職技學歷不變
另外,會上亦討論到關於法案附件二提出技術人員學歷要求為高等學位,改為高等專科學位,但委員會擔心正在討論的新“高教法”會刪除高等專科學位,兩位如何銜接的問題。經討論及政府與顧問團分析和研究後,最終維持原法案的“高等專科學位”,因新法已保障現行制度入職或未畢業人士的權利,即使新“高教法”通過後刪除高等專科學位,但並不會影響正修讀相關科目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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