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千二萬財產來歷不明
認申報有錯漏惟非妻子之錯
【本報消息】被告何超明及妻周小芙於一五年兩次申報財產五千一百多萬及六千多萬元,經檢察院最新計算,二人資產達八千八百多萬元,其中不明資產一千二百多萬,流入何戶口的不法資產逾一百一十八萬。何超明昨自辯認“錯報、漏報”,但無心瞞報或隱瞞財產,財產申報責任在他,錯不在太太,強調無收涉案另外四人的“一文一毫”。
不法資產逾百萬
何超明及周小芙被控兩項虛報聲明罪及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廉署首席調查員作供指出,何超明及周小芙沒有依法申報多個銀行戶口的存款,合共逾二千萬元,而從另案被告黃國威、麥炎泰等人存入戶口的不法現金有一百一十八萬八千九百元,並透露何超明於一九九九年已擁有約二千二百萬財產。
十五年提款31萬
證人表示,自○四年涉案公司相繼成立後,二人動用出糧戶口次數變少,尤其○五年後二人的“孖仔”出生,卻沒有增加生活開支,周小芙的戶口於一一、一三年沒有提款紀錄,即使有亦是隔月才提款二千,統計十五年間,周只從出糧戶口提款廿七萬三千四百元作生活開支之用,何則只提款四萬多元。
根據檢察院最新計算,何超明多年的人工共三千五百七十六萬多元,周小芙人工七百七十六萬二千多元,二人的投資回報有九百八十多萬元,加上何超明的交際報銷費,總收入合共五千七百三十九萬多元;另加不動產、新增的五項保險及基金等,扣除五百多萬元支出,何超明及周小芙的總資產逾八千八百四十萬,當中不明資產逾千二萬。證人確認檢察院計算。
稱無心瞞報財產
關於該筆一百一十八萬多元的不法資產,何超明自言坦白陳述,“無收過涉案另外四人的一文一毫”,指廉署分析得出的支付方式不合理,入數日子沒規律性可言,而且四人平均每年才支付他不足兩、三萬。
他表示作出財產申報時,“有啲(戶口)報細數,有啲報大數”,但歷年都有此情況,回想原因錯在自己,確有“錯報、漏報”,不過他無心瞞報或隱瞞財產,財產申報由他“一手一腳”負責,太太無理會,只是簽名。再次解釋支出少因住在官邸,水電、交通、教育、醫療都不用錢,家庭開支主要用信用卡,亦甚少出外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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