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昨日發佈房地產調控措施
【中新社珠海4月8日電】珠海市8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今後外地置業者欲在珠海置業,需要提供在該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該通知的調控措施包括:全市範圍內的所有戶型住房全部納入限購範圍;外地人在珠海購房需提供5年社保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新購買的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之後才能上市交易(轉讓)。
通知不僅加強了住房限購、限售政策,而且也加強商品房交易價格管理。提出在現行限貸政策的基礎上,對於擁有住房和貸款不同情況的居民,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於四至五成,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別提高到六至七成。
通知還規定企業和個人競買土地保證金不得低於出讓底價的六成;研究試行「限地價、限房價」等新型土地出讓方式,穩定市場合理預期,促進土地市場理性穩定。
「新政對珠海樓市短期影響較大,但從長期來看是好事,」針對此次珠海調控,澳門籍企業家賈永清認為,維持房地產業穩步發展是經濟健康發展的根本,房價暴漲暴跌對經濟增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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