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宰售海豚 加強科普宣傳
粵遏非法捕撈水生野生動物
【本報記者廣州九日電】針對廣東先後發生的徐聞屠宰銷售海龜事件、珠海宰殺販賣海豚事件,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專門發出通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科普宣傳,將會開展進學區、社區、景區、漁區、保護區活動,同時加強對非法捕撈、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動物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宣傳。
日前,有網友以圖文爆料在珠海南水鎮發現有人販賣海豚,相關部門隨後展開調查,將涉事三名南水鎮村民傳喚到派出所協助調查,並封存三人丢棄的海豚部分殘留骨肉。初步認定涉案動物為海豚。事件在網絡上廣為傳播,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
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省海洋與漁業廳發出通知,指事件的發生反映出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科普宣傳仍存在薄弱環節,工作任重道遠,必須常抓不懈。要求全省各地漁業主管部門以新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為契機,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使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常態化,讓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觀念深入人心並使之成為社會自覺的行為。
組織開展進五區(學區、社區、景區、漁區、保護區)活動,加強對非法捕撈、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動物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宣傳;各保護區、救護中心(基地)要協助主管部門通過授課、案例分析、實物展示等方式開展宣傳;各地要主動與當地教育部門、水族館、海洋館等聯繫,發揮各自的功能優勢聯合開展宣傳,擴大宣傳覆蓋面。
珠海市要以本次宰殺販賣海豚事件為典型教材,近期在事發漁村組織一場大型專項的科普宣傳活動。及時應對轄區發生的涉及水生野生動物事件,對救護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及時宣揚,對危害水生野生動物的行為要及時處置。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