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去年香港旺角暴亂中,32歲的楊家倫早前被裁定暴動及縱火罪名成立,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4年 9個月,即時入獄。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法庭要發出阻嚇訊息,阻止同類事件發生,並告誡年青人挑戰權威的同時要勇於承擔法律後果。 案發時任職香港公開大學電腦技術員的楊家倫,被控在去年與其他人參與旺角暴亂期間,用火損壞 1輛的士,未知他會否提出上訴。今次是旺角暴亂中,第 2宗以暴動罪名定罪的案件。 香港警方回應判決,認為法庭頒下具阻嚇性的刑罰,充分顯示罪行的嚴重性。警方重申不會容許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以圖破壞社會秩序。 (何嘉敏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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