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連藍底大學也歧視陸生難怪跌跌不休
  • 連藍底大學也歧視陸生難怪跌跌不休
  • 蔡英文正為與柯文哲分手進行評估試探?
  • 蔡英文正為與柯文哲分手進行評估試探?
  • 蔡英文或將遭遇賴清德柯文哲兩路夾攻
  • 蔡英文或將遭遇賴清德柯文哲兩路夾攻
  • 桃檢吸取教訓後更大考驗還在後頭
  • 桃檢吸取教訓後更大考驗還在後頭
  • 民進黨發動對國民黨的「斬首戰役」?
  • 民進黨發動對國民黨的「斬首戰役」?
  • 金門開賭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 金門開賭是一條走不通的死路
  • 九寨溝地震台方欲乘機「破關」卻碰壁
  • 九寨溝地震台方欲乘機「破關」卻碰壁
  • 只要去掉「台獨黨綱」將超越「維持現狀」
  • 只要去掉「台獨黨綱」將超越「維持現狀」
  • 中梵建交條件或近成熟將給小英「凌遲一刀」
  • 中梵建交條件或近成熟將給小英「凌遲一刀」
  • 以實際見聞利益攻心化解台青迷思
  • 以實際見聞利益攻心化解台青迷思

「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以外還有其他理由

2017-04-11 04:20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對「太陽花學運三大案」中的第二案「三二三攻占行政院案」作出一審判決,「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十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均無罪,全案可上訴。其餘包括陳建斌、黃國揚等十一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刑三月到五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
  為何同是參與(以至是發動)「三二三攻占行政院行動,也均被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告,但遭檢方控告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八人、被控竊盜濃煙逃生包的二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決判無罪;而合議庭卻認定妨害公務的八人、毀損公物的三人有罪呢?據台灣媒體報導,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昨日向媒體說明,被判決罪名成立者的有罪原因,是有勘驗的錄影帶、光碟,及在場警員明確指證其犯行,妨礙公務的行為是非常的明顯,並不屬於人群推擠所造成的強制情況。其中陳建斌、黃國陽將正在勸阻民眾爬鋁梯進入「行政院」二樓接待室的警員,以強力拉扯、推擠的強暴方式,推、拉下台階。此外,另六人分別為陳威丞出言威脅、恐嚇警員;謝昇佑惡意衝撞警員;許哲榕被警方留置在廁所時,向樓下群眾高喊「警察抓人,救我」的聳動言論,製造危險紛爭,引來外圍群眾不滿,還與警員推擠拉扯。而吳崇道、劉建明則在警方執行道路淨空時,故意拍打警方盾牌,大力推、拉、踢警員,經制止仍持續踢打警員;林唐聿則是站在監視蒐證警員後方,以棉被「蓋布袋」的方式罩住警員的頭,順勢推倒警員。另三名被告中的李冠伶、許順治,以破壞剪剪斷綑綁鐵拒馬的鐵絲;黃茂吉與數名身分不詳者合力扯斷「行政院」中央大樓的大門,讓大門被拉壞不堪使用。至於唯一被控妨害公務,但獲判無罪的吳濬彥,合議庭認為他是在群眾與警員推擠之間被迫推擠員警,而非自發性「積極主動」攻擊員警,因此判決無罪。
  同是一個台北地方法院,就在一個星期前,對「太陽花學運三大案」的「三一八佔領立法院案」各位被告進行一審判決,宣布被檢方控告煽惑群眾佔領「立法院」;在「立法院」中山南路門前聚集,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對議場執行驅離警員「妨害公務」的被告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二十二人無罪;而台北地院是宣稱,參酌島內及國外有關「公民不服從」(又稱「公民抗命」)的學說,認定其為「公民不服從」行動,因而判決所有被告皆無罪。
  但「時代力量」黨團和「攻占行政院案」的辯護律師,也說參與「攻占行政院」行動的學生和平民,也是在踐行「公民不服從」學說及理論,應當全體被告也比照「佔領立法院案」的被告,一律判決無罪,但為何其中的一些被告卻被一審宣判有罪?
  相信,不少人也會有此疑問。而在案情實體方面,廖建瑜已經做出了說明。至於他的說明以外的原因,則可能還有以下幾個。其一、台北地院在對「佔領立法院案」全體被告作出無罪判決後,引發社會普遍議論,認為這些被告並不完全符合「公民不服從」學說的七大要件,因為其中的第四件就是「和平、理性、非暴力」。而且其第六件「必要性原則」也指出,必須是「無其他合法、有效之替代手段可資使用」才能行之,而學生們還有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等法定途徑行使正當權益。因此,這就使得台北地方法院也感到,案情比此更嚴重的「攻占行政院案」,不能再採用「公民不服從」學說,而必須維護社會秩序及官衙權威,因而「撥亂反正」,將司法女神手中天枰的砝碼,稍移向中端。
  其二、「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政治含金量」並不相等。雖然民進黨已經實現「完全執政」,但在「立法院」的「完全執政」還不是絕對的。儘管民進黨黨團仗著佔據多數議席,再加上「時代力量」黨團有時還加上親民黨黨團給予策略聯盟式的合作,各項法案幾乎都成為民進黨的囊中物,因而可以將國民黨黨團「摁住打」,甚至強勢通過了帶有欺辱性質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法案等,但畢竟仍不是民進黨「清一色」,有朝野各黨,尤其是表面上是「戰略盟友」的「時代力量」,也「另懷鬼胎」。因而已經成為「民進黨開的」法院,在判案時必須注意這層微妙關係。而「行政院」則完全不同,權力已經緊緊操控在民進黨的手中,尤其是從目前情況看,陷於肉鬥且缺乏戰鬥力的國民黨,在今後一段時間內都將看不到有再次實現政黨輪替的能力。在此政治態勢下,今後倘再發生衝擊「行政院」的事件,就將嚴重威脅到進黨的執政權威。尤其是在「時代力量」已經暴露了「反骨」,計劃在即將到來的「九合一」選舉,及二零二零年的「立委」選舉中「大展拳腳」,在選前為凝聚「憤怒青年」選民,可能會使用同樣的辦法,衝擊民進黨的官衙。因此,民進黨當局及早做好「預防性管控」工作的部署,因而該案就正好是可以提前作出阻嚇。但又不能「撕破臉」,因而知名的頭兒宣判無罪,對不知名參與者則判決有罪,而且還可易科罰金。不過,「時代力量」黨團仍不滿足,說不好將會成為今後與民進黨分道揚鑣的發端。
  其三、王金平與江宜樺的態度不同。在「太陽花」學生衝進「立法院」時,王金平拒絕使用「國會警權」,沒有請求「警政署」和台北市警局支援,作為對馬英九發動「馬王政爭」的報復,事發後也不提起告訴;而江宜樺則堅持提告,後來在政黨輪替後,新任院長林全雖然撤訴,但畢竟案情中有暴力對待警員等部分,警方仍然按公訴原則處理。何況,刑事毀壞損失有所不同,「立法院」議場的損毀為數百萬元,而且有商人「買單」,「立法院」無需作出財務支出;而「行政院」的毀壞程度則較為嚴重,而且還有洩露機密之虞。在應對「太陽花學運」過程中吃盡苦頭的警方,當然要討回公道,滿足心理平衡。
  其四、現在由於蔡英文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導致兩岸聯絡機制完全「停擺」,不要說是恢復談判,就是函電也是「已讀不回」。民進黨內的一些較為溫和開明者,已在議論,其實《兩岸服貿協議》並不是那麼「壞」,民進黨完全可以拿來實施。但由於當時民進黨中央先是阻擾對《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後是對「太陽花學運」針對《兩岸服貿協議》的所為「樂見其成」,縱容民進黨「立委」在議場門外阻止駐院警員進去議場維持秩序,並向學生們運送物資,使得其無法在政黨輪替之前完成審查。現在民進黨成了執政黨,想要享受該協議的「甜頭」,尤其是在預料此後都將不會有新的兩岸協議的前景下,卻因為自己「缺乏遠見」而流失了,可以說是有苦說不出口。那些表面上必須遵守「司法獨立」,實質上「偏綠」的法官,即使沒有收到任何指令,也必會在行使「自由心證」時,為蔡政府出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