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實施半年,多個公共部門代表出席合作機制常規工作會議,檢視執法,總結合作經驗,為家庭暴力相關人士提供支援和保護。
社會工作局長黃艷梅日前主持《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公共部門合作機制常規工作會議,她表示,第2/2016號法律《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生效後,使澳門的預防及處理家暴工作進入新紀元。根據法律,社會工作局、有關公共部門及民間機構共同協力執行有關工作,各部門同工充分發揮合作性、專業性和互補性,持續改進及優化合作機制和運作流程。社會工作局編訂了檢討報告總結了《家暴法》生效半年來的執行情況,其中在接收通報個案程序、資料統計、識別及處理家暴個案等方面,均取得了不少寶貴經驗和成果。
社會工作局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廳長鄧玉華指出,《家暴法》生效首三個月,在各部門緊密協作及社會廣泛宣傳下,共接獲675個通報個案,排除重複後有470宗個案,當中涉及家庭問題的有364宗,加上親自接觸社工局的65宗懷疑家暴個案,合計有429宗。經過專業評估歸類,涉及家庭糾紛184宗,家庭衝突94宗,懷疑家暴有151宗。通過深入訪談、診斷和評估,從社工專業角度確定為家暴個案31宗。
與會者包括有社會工作局儀、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勞工事務局、衛生局、房屋局、教育暨青年局的代表分享過去六個月內的合作經驗,期望各部門繼續溝通、合作,在常規工作會議上持續檢視《家暴法》的執行,提升工作成效,為家庭暴力相關人士提供適切的支援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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