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制訂指引,有關指引及其相關問題集將於明日(12日)上載至立法會選舉網頁(WWW.EAL.GOV.MO)。 選管會稱,經過研究及與相關部門討論後,對競選宣傳、選舉開支、投票方式及不遵守具約束力的指引,訂出一系列的標準及規範;競選宣傳方面的指引涉及機動車輛音響宣傳;圖文宣傳品的張貼;設立競選總部或競選分部的設施;透過商業廣告進行競選宣傳;禁止在投票站內使用流動電話和其他通訊及具影像功能的設備;透過資訊工具作出選舉不法行為;指引亦就選舉開支的許可及追認、和投票時須強制使用的印章作出規範;不遵守者將構成加重違令罪。 (鄭裕華 雷翠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