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麥瑞權指出,澳門申報「美食之都」,但本地特色美食愈來愈少,如牛雜粥、竹升麵,因人資、鋪租壓力,長期缺乏支持,難繼續經營。他促請政府扶持本地中小特色食店。
麥瑞權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上議程前發言。他指出,最近政府公佈澳門申報“美食之都”。「美食之都」標準資是:1.在城市中心地區有高度發達的美食行業;2.擁有活動積極的美食機構、大量傳統餐廳和廚師;3.擁有該國特有的傳統烹飪配料;4.擁有在工業時代科技進步情況下依然留存的當地烹飪訣竅、方式和方法;5.擁有傳統食品市場和食品產業;6.舉辦過美食節、烹飪比賽、相關獎項等活動;7.尊重當地傳統產品的生產氛圍,注重促進其可持續發展;8.注重提高公眾對傳統美食的關注程度,在烹飪學校推廣傳統烹飪和保護烹飪方式的多元課程。政府申報“美食之都”,無疑會促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多元發展,但問題是本澳現時是否符合「美食之都」的標準?
麥瑞權稱,政府近年大力支持旅遊餐飲業發展,米芝蓮星級餐廳不斷湧現,讓市民同遊客有更多的選擇,而周邊地區亦有好多特色美食,例如新會的古井燒鵝、陳皮鴨;臺山的黃鱔飯、三黃雞;恩平炒山坑螺、瀨粉;開平的馬岡鵝等等。但不少訪澳遊客想體驗本澳特有的風土人情,品嘗本澳的葡國餐、廣東菜和獨特的本土美食,卻事與願違,澳門特色美食越來越少,諸如牛雜粥、竹升面、雞仔餅等,都因人資、貴舖租,壓力愈來愈大,店鋪長期缺乏支持,難繼續經營,甚至陸續倒閉。“美食之都”需要有傳統食品市場和食品產業,澳門是否有?例如:中國人喜歡食雞,周邊地區都可以養雞,澳門將來可能無活雞供應,澳門漁船都轉移往珠海港口,連野生魚都供應缺少,單是原材料方面已無法與周邊地區相比。有人質疑政府如何定義“美食之都”?是一般市民及遊客都可以享受傳統民間小食的“美食之都”,抑是富裕人群才能享受米芝蓮星級餐廳美食的“美食之都”?抑或政府認為澳門傳統手信食品就能將澳門打造成“美食之都”?以論如何,澳門昔日傳統美食已逐漸消失,不知政府能否列舉澳門有甚麼特色傳統美食去申報“美食之都”?
麥瑞權稱,社會期望政府申請“美食之都”不應只是響亮的口號,而是全面優化升級本土飲食文化,尤其是培養本地“廚神”,扶持本地中小特色食店要對症下藥,採取更進取的措施,協助本土特色老店進經營,重視餐飲業的服務質素,打造本地飲食文化,滿足市民和遊客需求的“美食之都”,其中最重要的意義是人們能享受到澳門“平、靚、正”的傳統特色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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