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局文員涉冒警免費入酒吧
【本報消息】懲教管理局男文員涉兩個月內先後四次以“使用及攜帶自衛槍”的准照冒充警員,獲免費進入路氹城某酒吧。疑犯否認冒警,辯稱沒有要求酒吧職員讓其免費入場。
涉案男子姓文奴爾(Manuel),五十多歲,葡國籍澳門居民,懲教局文職人員。涉“保險及為獲得食物之詐騙”及職務之僭越,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月二日凌晨二時許,治安警接到路氹連貫公路某酒吧的總監報案,稱懷疑有人冒警。警員到場調查,接觸到酒吧的香港男總監、前台職員和本澳男經理。總監報稱,上月廿五日凌晨三時,一男子阻礙舞蹈員進場,故要求讓路,但該男子不合作,用英語說了一段話,內容大概是“你知不知我是誰?你將會有很大的麻煩。”“我是警察,我現正工作。”總監立即了解該男子如何進入酒吧,得悉對方曾向酒吧經理出示一張綠色證件,聲稱要進入酒吧工作,故讓其進場。該男子出示的證件有治安警察局的徽章。
稱認識酒吧經理
本月二日凌晨一時五十分,該男子再次進入酒吧。前台職員想起上月廿五日發生的事情,故免男子四百多元入場費。總監懷疑該男子冒警,遂報案。男子否認冒警,聲稱認識酒吧經理,每次都是經理讓其免費進場。當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嫌犯聘請律師到治安警察局。又辯稱上月廿五日到酒吧消遣時被總監身體碰撞,雙方發生糾紛。總監帶同兩名保安員查問,遂打開銀包出示一張澳門衛生護理證,表明自己是澳門居民,並無聲稱自己是警察。當日向前台職員展示銀包內的金錢詢問付款位置,也無自稱警察。
治安警翻看現場監控錄像,發現嫌犯於三月十二日、十六日、十八日、廿五日和四月二日向酒吧員工出示印有治安警察局徽章的證件,自稱警察要入內執勤,並要求免除入場費,其中四次免費入場。
本月十日下午二時半,治安警傳召男子到警察局告知其成為疑犯。男子始承認有一至兩次到酒吧消遣時曾出示自衛槍准照,但無冒警,更沒有要求免費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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