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去年5月,新口岸有9間銀行發現被人用至少70張「白咭」進行了84次提款,其中22次成功,造成銀行損失3萬2千澳門元。案件因為有3張白咭被櫃員機沒收而被揭發,警方調查後鎖定包括兩名骨幹成員在內的3名嫌犯身份,並當其中兩名該犯罪集團骨幹帶同另外兩名「車手」於今年4月7日來澳後,在他們租住位於中區的酒店房間內將他們接獲。
案中兩名骨幹分別姓郭及姓鍾,37及38歲,另外兩名負責提款、俗稱車手的內地男子分別姓鍾及姓胡,34及39歲。4人現時已被警方以將假貨幣轉手、犯罪集團以及電腦詐騙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司警局於去年5月17日接獲一間新口岸銀行的舉報,稱在櫃員機內發現3張俗稱「白咭」的假咭,懷疑有不法之徒使用假咭提款。警方調查後,發現有9間銀行有84次假咭提款記錄,涉及至少70張假咭,其中有14張被櫃員機沒收;嫌犯從22次成功提款行為中提取了3萬2千澳門元。根據相關資料,警方鎖定3名懷疑涉案男子的身份,並於本年4月7日發現其中兩名相信是犯罪集團骨幹的男子再次入境本澳。
經跟蹤監視,警員於4月10日在他們租住位於中區的一間酒店房間內截獲上述4名內地男子,並在房間及他們的行李內再搜出多13張白咭。嫌犯等人承認受僱於一個內地假咭犯罪集團,集團主腦在套取外籍人士銀行咭資料後寫入白咭,再由兩名骨幹帶同白咭和「車手」來澳犯案。警方現時已接獲4間銀行22次的可疑交易記錄,當中有3次被嫌犯提取了1500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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