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在選舉指引簡介會議員專場表示,今屆指引較往屆少,因選管會認為按選舉法規定,針對需要具體落實執行的事項才訂出指引,違反指引將被控加重違令罪。 唐曉峰稱,選管會經分析,選舉法並不容許選管會就媒體報道發出強制性指引,傳媒報道需體現新聞自由原則。議員宋碧琪表示,現任議員任期至今年 10月,如何界定廣告是以議員身分或候選人身分張貼?唐曉峰稱,需視乎涉及的是否正常工作範圍,以及與宣傳選舉有否直接關係。 議員關翠杏認為,不少人士透過“朋友圈”宣傳個人工作,質疑選管會如何阻止,唐曉峰稱,要引起公眾注意需要有一定涵蓋面,目前尚未嚴厲到要禁止朋友間的分享,不過若涉及大範圍的宣傳,歡迎市民舉報。 (鄺惠敏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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