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區警務聯絡機制實行已有4年,當局一直致力於透過機制處理如流鶯等涉及民生的問題和案件;自現任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上任後,“主動警務、社區警務、公關警務”的三個警務理念更是得到大力推廣,警方會和社區警務聯絡主任定期舉行季度會議,當遇上一些未必需要即時報警的案件,聯絡主任亦可直接和警方交換信息。司警局表示,隨著本澳治安趨於穩定,警方會在主動執法的基礎上加大社區警務和公關警務的力度,務求達到懲治和預防並重的效果。
司警局局長周偉光在接受本報專訪時介紹,司警局每周工作日都會聯同治安警察局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向傳媒發放一些簡單的打擊罪案或案件接報訊息;但有時候,個別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犯案手法異於尋常或同類型案件頻繁出現時,當局則會選擇召開特別新聞發佈會,透過傳媒的報導向公眾通報有關案件的手法和調查進度。對於坊間有聲音質疑,當局以特別發佈形式發佈罪案的次數有所增多,到底是警方加大了執法的力度還是本澳治安環境變差所致?周偉光解釋,特別新聞發佈會的作用包含向公眾提供更多罪案資訊,可令市民形成防罪意識之外,還能透過發佈案情呼籲已成為案件受害者的市民盡快向警方舉報;此外,類似的發佈還有助於釋除市民對治安環境的憂慮,同時對不法之徒亦能起到重要的震懾作用。
遵循黃少澤司長重點提出的“三個警務”理念,同時得益於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司警局除向市民發佈罪案資訊外,亦經常能透過社區警務從市民透露的線索上獲取偵破罪案的機會。周偉光舉例稱,去年發生的青洲飲品店姦殺案,警方迅速在24小時內破案,令市民恢復對警方有能力維持社會治安穩定的信心;而包括關閘燒車案在內的多宗縱火案,警方在迅速破案之餘,還特意進行了特別發佈和現場發佈會,同樣是希望能藉此釋除市民的疑慮,另一方面則希望透過每一次的特別發佈會,提醒市民大眾要注意處理好未熄滅的煙頭等火種,以免釀成意外及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鑒於早前接連發生多宗假扮本澳出入境部門及內地公檢法機關人員,以懷疑涉及重大經濟罪案需要監管資產為由,騙取至少20名市民近1254萬元的連環詐騙案,有市民猜測相關個案的事主是否本身存有問題,導致騙徒有機可乘。但當局認為,並非每個人都擁有較高的防罪意識,執法人員亦在市民心中擁有一定的威信,因此騙徒便獲得了“狐假虎威”的犯案機會。周偉光重申,當局一方面積極與內地公安部門交換信息,透過“警警聯手”的方式尋求盡快破案,同時亦會主動進行社區警務,透過委託電訊網絡供應商發送預防騙案的短訊、落區派發宣傳單張等方式,希望藉此進一步提升居民辨別騙案的能力,減低他們墮入詐騙陷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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