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宋碧琪表示,當局現時的經屋做契時間過長,期間預約買受人家團結構容易發生變化,影響經屋資格,建議當局早日開展修法工作,並簡化現有做契程序,保障居民的住屋需求。
房屋局日前解除61個經屋家團的買賣預約合同,但受影響的家團反映主因是經屋做契時間過長,事件引起坊間質疑當局的經屋資格審查機制不合理。宋碧琪昨日對此表示,政府現時的經屋做契程序耗時過長,往往需要花費數年至十數年不等的時間,預約買受人家團結構在如此長的時間內是很難避免發生變化,例如子女在長大後自然會有結婚和養育後代的需求,不可能“為咗一間屋就唔結婚”,而家團成員的變化很容易會影響整個家團的經屋資格。再加上申請家團成員除名程序非常複雜,即使成功除名,家團成員數量的變化亦可能會導致該家團原本申請的戶型不匹配現有人數,導致整個經屋申請程序需要“由頭嚟過”,因此可謂很容易令家團陷入進退兩難的狀況。
宋碧琪並稱,造成相關亂象的根源是當局的政策前後不一,造成諸多不合理和不公平,社會上雖已呼籲修改經屋法多年,但至今相關修法工作仍然“甩轆”。基於此,她希望當局可以推動修法工作早日開展,並應在修法中考慮為經屋法引入做契年限及改良申請家團成員除名制度。此外她亦期望當局可簡化經屋做契程序,以及在家團遞交申請時就進行資格審查作為日後經屋資格的判斷標準,以期保障居民的住屋需求及經屋資源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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