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鑒於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所存在的風險,以及因不當使用而導致一氧化碳中毒的個案一再發生,為保障公眾安全,繼二○一一年禁止進口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後,當局日前公佈了第59/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宣佈自今年三月廿一日起禁止在本澳供應或售賣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
儘管現時市面已經禁售無煙道式氣體熱水爐,但相信仍需一段時間後,正在使用中的才會全部被淘汰,因而相關的使用風險仍然會存在;此外,其他燃料器具的使用安全亦是同樣重要,若燃料供應商的工作人員能在更換氣瓶或檢查燃氣時,同時檢查用戶的供氣喉管及器具等耗損情況、提醒及時更換,相信有助減少潛在的安全隱患,故燃料供應商及其服務人員的質素,確實值得關注。
由於監察及巡查零售燃氣及爐具店鋪屬消防局的職能之一,故該局有必要制訂一套業內指引,推動商戶提升服務質素,並確保由具專業資格的人員安裝及保養燃氣爐具,以保障公眾安全。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消防局在去年九月出席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時曾透露,認同會考慮制定「燃料零售商行業指引」,參考類似消費者委員會的「誠信店」計劃,以推動業界提升服務質素,究竟有關工作進展如何?
二、當局經常呼籲市民聘請合資格的技工安裝熱水爐,但政府並沒有設立相關的從業人員認證制度,市民無從判斷上門安裝的技工是否具備專業資格,當局會否開辦相關培訓課程,以提升從業員專業水平,亦為未來設立燃料器具安裝的從業員註冊制度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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