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蘭草
【香港中通社4月21日電】近日,內地媒體報道稱河南三門峽盧氏縣農民秦某因將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當作「野草」採挖而獲刑,引發廣泛討論。但據經手此案的盧氏縣檢察院檢察官侯王勇介紹,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
侯王勇說,當時秦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其中一個供述自己從2015年開始就以販賣蘭草牟利,檢察機關認為,雖然是單獨行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一起的這個叫秦帥,秦帥供詞非常穩定,他說『我聽說這個蘭花非常值錢,2015年開始陸陸續續在盧氏的境內挖了應該是52株,為了掙錢販賣蘭花。』在院子裡查獲了幾十株蘭花,都有筆錄,秦帥判有期徒刑一年。從秦帥這裡也印證了秦某知道自己挖的是什麼。」
不過,針對河南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的蕙蘭屬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一說,中國國家林業局澄清,目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官方只發佈了第一批,蕙蘭不在其中,並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三平認為,從目前披露的情況來看,法院就秦某的量刑值得商榷,「從主觀惡意、社會影響、後果各方面來講,這樣的情況完全可以經過批評教育,起到教育、預防的作用,現在判三緩三,好像這個人沒有進去,但留下案底了,這是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據媒體此前報道,秦某發現其農田附近山坡上長著類似蘭草的「野草」,便在幹完農活回家時順手採了一叢三株,後被盧氏縣森林公安民警查獲。經河南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秦某非法採伐的蘭草系蘭屬中的蕙蘭,屬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秦某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後因為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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