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午路環射擊場內懷疑發生實彈射擊走火意外,一名射擊會會員腹部中槍送院,消息指子彈完全貫穿傷者的身體。消防救傷車接報到場將其送院。傷者經急救後暫時沒有生命危險,事件已交司法警察局調查。事發後,射擊會已即時停止場內活動。
傷者姓何,七十三歲,本澳居民。事發於昨日中午十二時許,位於路環鄉村馬路的路環射擊場報案,指有人中槍暈倒需要十字車協助。警員到場了解,初步懷疑有人被子彈擊中腹部,子彈完全貫穿身體,傷者隨即被送往山頂醫院接受治療,送院期間轉醒。經警方初步證實,傷者為一名射擊會會員,當時正在射擊場內進行一般練習,事發後射擊會已即時停止場內活動。
傷者經醫生急救後,暫時脫離危險期,沒有生命危險。司警隨後接手調查,派員向在場人士錄取口供,初步懷疑射擊時槍械走火。
消息指出,傷者當時持用的屬於”遊樂槍”。但是,”遊樂槍”亦即是一般的槍械,只是名稱不同。據法律規定,參與實彈射擊運動的人士,必須先加入本澳的射擊會成為會員,而每名會員購買的”遊樂槍”必須放存在治安警情報廳屬下的槍械科,選擇槍枝的口徑可由點二二至點四五不等。
每次進行射擊,必須由所屬射擊會提前代會員向槍械科作出申請,獲批準後槍械科會按申請批準的日期,將槍枝押送到路環射擊場,由申請人親自交收,而每次進行射擊運動所用子彈的數量,亦是由情報廳屬槍械科批出。每次射擊完畢,槍枝亦必須交回槍械科保管,不能自行帶走。
七旬翁靶場燒槍
疑走火腹中彈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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